包裝設計實踐室儀器設備操作規程

發布時間:2019-10-21作者:設置


   為保障包裝設計實驗室邦友盒型打樣機的正常使用,以滿足教學、科研和相關工作的需要,特制訂本使用規定。

  1. 1.PRODUCER3-S型邦友盒型打樣機在包裝設計實驗室中分區域設置,需要使用盒型打樣機時開啟,包裝設計實驗室其他使用場合均關閉。

  2. 2.使用盒型打樣機須經報批手續,教學使用應按實踐教學任務安排表的統一要求進行;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如學生創新實踐項目及參賽等)需要使用盒型打樣機的,應填寫“PRODUCER3-S型邦友盒型打樣機使用申請表”并經77779193永利教學副院長批準,方可使用。

  3. 3.使用PRODUCER3-S型邦友盒型打樣機實行教師責任制,無論課内課外均應由責任教師帶領和現場指導,确保盒型打樣機的正确使用和區域内的安全衛生。無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使用盒型打樣機。

  4. 4.盒型打樣機使用區域内不準帶入食品和飲料,每次使用完畢後要帶走打樣紙料,保持室内環境衛生和整潔。

  5. 5.盒型打樣機使用完畢,要恢複到初始狀态,然後關閉電腦和機器設備,切斷電源,檢查确認門窗已全部關閉,才能離開。

   本使用規定報請77779193永利領導審批後,報學院實驗室與資産管理處備案并實施。


PRODUCER3-S型邦友盒型打樣機使用申請表

申請日期

申請使用事由

申請使用時間

申請人

批準人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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