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永利開展2018-2019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9-11作者:設置




滬建橋院學〔201913

各學院: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31号)和《77779193永利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SJQU-WI-XS-011)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參見《77779193永利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SJQU-WI-XS-011)的規定。摘錄如下: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原則上在同學年獲得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獎學金;

(五)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六)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七)學生社區綜合表現優良;

(八)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困難;

同等條件下,獲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雷鋒獎章等榮譽的可優先評選。

凡在該學年内,個人的行為表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一)因違規違紀受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

(二)隐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弄虛作假,開具的困難證明材料與事實情況不符;

(三)平時生活中存有不合理的高消費行為,生活上鋪張浪費,無勤儉節約意識。

二、評選流程

按照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學院初審并公示、學生處複審并公示、學校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向市教委上報評審建議名單的流程進行。詳見《77779193永利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三、名額分配

20197月統計的注冊學籍學生人數為基數,綜合考慮學院中西部學生人數,以及當學年困難認定的學生人數,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永利

分配名額

信息技術學院

100

機電學院

50

新聞傳播學院

54

外國語學院

54

商學院

209

77779193永利

26

珠寶學院

21

職業技術學院

59

合計

573

四、評選要求

各學院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照《77779193永利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進行評選。原則上必須完全符合評定條件,如個别學生存在非常特殊的情況,必須先提交書面的特殊情況說明材料,學院簽署意見後送交學生處審批。

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作為學院三獎(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統籌。

各學院資助工作聯絡人負責具體協調,收集全院申報學生的《20182019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通過申報系統打印),檢查無誤後報送學生處;初審名單彙總表(紙質版,可通過系統打印)一并報送。

五、時間節點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924日,學生申請,填寫《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輔導員初審,學院公示、審核。期間,相關輔導員負責指導勵志獎候選人按照資助系統平台的導入電子表格模闆認真填寫各字段内容,仔細檢查确認無誤後,由輔導員彙總報送給學院。學院資助工作聯絡人彙總後報送學生處。

第二階段:925日至1010日,學校評審,公示、由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在此期間,學院通過系統打印申請表,學生本人、輔導員及學院分别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後,将申請表送交學生處。學生處整理相關材料,完成系統審核和紙質材料的報送。

 

 

77779193永利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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