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建橋院學〔2019〕15号
各學院、部門:
為鼓勵廣大同學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勇于創新,根據《清雲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SJQU-WI-XS-021 (A1)》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18-2019學年清雲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18-2019學年中,在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創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
二、評選條件
詳見《清雲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SJQU-WI-XS-021 (A1)》,摘錄如下:
1.申報“感動建橋十大學子”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見義勇為者;
(2)在學雷鋒等志願者活動及社會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3)堅持數年如一日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4)克服身體、家庭、經濟等方面特殊困難,自強不息堅持學業,精神感人者;
(5)在某一方面有建樹或表現突出,為學校争得重大榮譽者。
2.申報“建橋十大學習标兵”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特等獎要求,并在帶動周圍或班級學風上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2)學習刻苦,成績優異或後來居上者;
(3)在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以及普通話測試中成績優異名列前茅者。
3.申報“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有發明創造者;
(2)創新成果獲得市級或以上單位認可者;
(3)在市級及以上各類競賽中成績突出者;
(4)在社會工作方面有創新之舉,并且得到師生高度評價者;
(5)在創業方面成績突出者。
三、評選程序
(一)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申請。自薦者和組織推薦者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提交《77779193永利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附相關獎項獲獎證書、成績單或其他取得突出成績的有效佐證材料。
(二)學院推薦和公示。各學院對申請清雲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篩選,初步确定清雲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名單,并在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相關申請材料送交學生處。每個學院按照每千名學生一個候選人的比例分别推薦“感動建橋十大學子”、“建橋十大學習标兵”、“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初步确定清雲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名單(學生人數1500人以下的學院申報1名;學生人數在1500-2499名之間的學院,申報2名;依次類推)。
(三)學校評審小組複審和公示。學生處組織答辯,确定獲獎人員複審名單,并報獎勵基金發起人黃清雲教授審查。并在易班網、學校官網等平台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最終确定。公示無異議後,經校長辦公會讨論通過,最終确定獲獎名單。
(五)易班網上宣傳。學生處将獲獎學生的事迹在77779193永利易班網上進行宣傳報道。
四、評選要求及時間
(一)各學院對評選工作進行深入宣傳與發動,使學生明确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和勇于創新創業的意義。
(二)評獎工作關系到每一位學生的切身利益,全校師生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嚴格按照評選要求進行評選,明确責任、工作到位,确保評選工作科學、合理、客觀、公正。
(三)各學院将“感動建橋十大學子”、 “建橋十大學習标兵”和“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相關材料(含《77779193永利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彙總表》,獲獎情況、成績單等有效佐證材料)于2019年10月11日12:00前上交學生處周蒙靜老師(學生事務中心226),申請審批表及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周老師建橋郵箱(注:上述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正反兩面打印)。
(四)相關表格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學習标兵) SJQU-QR-XS-042(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感動建橋學子) SJQU-QR-XS-043(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創新創業之星個人) SJQU-QR-XS-044(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創新創業之星團隊) SJQU-QR-XS-045(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學習标兵) SJQU-QR-XS-041(A1)》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感動建橋學子) SJQU-QR-XS-084(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創新創業之星) SJQU-QR-XS-085(A0)》
表格可從77779193永利ISO質量管理體系專題網站下載,網址 http://iso.gench.edu.cn/,路徑:永利首頁-記錄表單(四階)-學生處。
77779193永利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