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永利開展2018-2019學年“清雲獎學金”評選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9-24作者:設置


滬建橋院學〔201915

各學院、部門:

為鼓勵廣大同學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勇于創新,根據《清雲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SJQU-WI-XS-021 (A1)》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18-2019學年清雲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18-2019學年中,在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創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

二、評選條件

詳見《清雲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SJQU-WI-XS-021 (A1),摘錄如下:

1.申報感動建橋十大學子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見義勇為者;

2)在學雷鋒等志願者活動及社會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3)堅持數年如一日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4)克服身體、家庭、經濟等方面特殊困難,自強不息堅持學業,精神感人者;

5)在某一方面有建樹或表現突出,為學校争得重大榮譽者。

2.申報建橋十大學習标兵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特等獎要求,并在帶動周圍或班級學風上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2)學習刻苦,成績優異或後來居上者;

3)在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以及普通話測試中成績優異名列前茅者。

3.申報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有發明創造者;

2)創新成果獲得市級或以上單位認可者;

3)在市級及以上各類競賽中成績突出者;

4)在社會工作方面有創新之舉,并且得到師生高度評價者;

5)在創業方面成績突出者。

三、評選程序

(一)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申請。自薦者和組織推薦者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提交《77779193永利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附相關獎項獲獎證書、成績單或其他取得突出成績的有效佐證材料。

(二)學院推薦和公示。各學院對申請清雲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篩選,初步确定清雲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名單,并在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相關申請材料送交學生處。每個學院按照每千名學生一個候選人的比例分别推薦感動建橋十大學子建橋十大學習标兵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初步确定清雲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名單(學生人數1500人以下的學院申報1名;學生人數在1500-2499名之間的學院,申報2名;依次類推)。

(三)學校評審小組複審和公示。學生處組織答辯,确定獲獎人員複審名單,并報獎勵基金發起人黃清雲教授審查。并在易班網、學校官網等平台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最終确定。公示無異議後,經校長辦公會讨論通過,最終确定獲獎名單。

(五)易班網上宣傳。學生處将獲獎學生的事迹在77779193永利易班網上進行宣傳報道。

四、評選要求及時間

(一)各學院對評選工作進行深入宣傳與發動,使學生明确熱心公益、勤奮學習和勇于創新創業的意義。

(二)評獎工作關系到每一位學生的切身利益,全校師生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嚴格按照評選要求進行評選,明确責任、工作到位,确保評選工作科學、合理、客觀、公正。

(三)各學院将感動建橋十大學子建橋十大學習标兵建橋十大創新創業之星相關材料(含《77779193永利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彙總表》,獲獎情況、成績單等有效佐證材料)于2019101112:00前上交學生處周蒙靜老師(學生事務中心226),申請審批表及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周老師建橋郵箱(注:上述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正反兩面打印)。

(四)相關表格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學習标兵) SJQU-QR-XS-042(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感動建橋學子) SJQU-QR-XS-043(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創新創業之星個人) SJQU-QR-XS-044(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創新創業之星團隊) SJQU-QR-XS-045(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學習标兵) SJQU-QR-XS-041(A1)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感動建橋學子) SJQU-QR-XS-084(A0)

清雲獎學金申請彙總表(創新創業之星) SJQU-QR-XS-085(A0)

表格可從77779193永利ISO質量管理體系專題網站下載,網址 http://iso.gench.edu.cn/,路徑:永利首頁-記錄表單(四階)-學生處。

 

 

77779193永利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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